科研处只办理校本部发表论文介绍信,采用学校统一模板《重庆医科大学投送科技论文审查表》(见附件)。论文审查表审核时,需提交《重庆医科大学投送科技论文审查表》《科研论文自查情况申明》和拟发表的论文纸质版(一式一份,详见填表说明和附件)。
填表说明如下:
(1)“论文基本情况”栏:应准确填写论文题目、基金项目或任务来源及编号、全部作者按署名顺序亲笔签名、第一作者单位及联系电话。
(2)“作者填写”栏: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第一作者签字。
(3)“实验室”栏:若论文完成过程涉及相关科研课题和实验室,须由完成科研课题研究的实验室负责人签字。
(4)“学院(系部)意见”栏:须填写是否同意投稿或者其他审查建议及意见,并由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学院公章。
(5)“科研处意见”栏:由学校科研处签署。
(6)“处理情况”栏:由经办人勾选论文去向,并签字。
重要提醒:根据科技部、教育部、基金委等部门相关文件,违规署名、违规标注基金等行为属学术不端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请作者务必准确真实填写,否则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