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重庆市相关规定及《重庆医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第二批“申请-考核”制考核录取工作安排》相关要求,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定2024年博士研究生第二批次“申请-考核”制第一轮调剂工作安排。
一、调剂对象和申请时间
1.调剂对象:按规定申请我校攻读博士学位第二批次“申请-考核”制,进入综合考核阶段未被申请专业(方向)拟录取的考生。
2.申请时间:2024年5月15日下午14:00—2024年5月17日上午09:00。
二、调剂专业名额与考核比例
学院代码及名称 |
专业代码及名称 |
方向代码及名称 |
导师 |
拟招人数 |
调剂复试比例 |
学位类型 |
001基础医学院 |
071010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04基因表达调控 |
邵世鹏 |
1 |
1:3 |
学术学位 |
三、日程安排
时间安排 |
工作安排 |
5月20日 (上午8:30-9:30) |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完成报到、资格审查,地点:袁家岗校区博士后公寓楼一楼基础医学院办公室 |
5月20日 上午10:00 |
复试地点:袁家岗校区尚医楼821会议室 |
四、调剂基本条件(以下须同时满足)
(一)按规定申请我校攻读博士学位第二批“申请-考核”制,进入考核阶段未被申请专业(方向)拟录取的考生;
(二)符合国家调剂政策要求;
(三)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学院规定的申请条件;
(四)同一学院、同一一级学科内优先调剂。
五、调剂要求
(一)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重新注册报名,报考批次注意选择第二批次“申请-考核”制第一轮调剂,切勿选择错误。其余操作步骤详见我校官网发布的《重庆医科大学2024年博士生网上报名指南》。请考生充分考虑后于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填报,报名信息一旦提交,不能修改。调剂报名时间结束,不再接受报名。
(二)调剂考核一般为差额考核,调剂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调剂计划与进入调剂考核的人数比例1:3。当申请调剂考生未达到考核比例时,按实际人数进行考核。
(三)进入调剂考核考生的资格审查、综合考核、确认拟录取等要求与第一志愿考生一致,仅考核时间不同。调剂考生无需再缴纳复试考核费。
(四)调剂阶段拟录取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时,从本专业调剂考核未录取的合格考生中按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调剂程序
(一)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向调剂学院提出调剂申请,每一轮仅能申请一个调剂志愿。考生须在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中重新注册报名,完善报考信息,重新选择报考学院、专业及导师,重新上传考核材料。
(二)学院审查调剂考生资格,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各专业进入调剂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在官网上公布。
(三)调剂考生根据学院通知尽早了解调剂规则、综合考核的时间、地点,按要求参加综合考核。
(四)考生须按学院要求完成拟录取确认。确认拟录取非常重要,考生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学校和学院有权按分数从高到低递补拟录取考生。
七、提交复试材料和报到
(一)需要提交的材料
1.网上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本章程、报名前通知及以下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参加考核、不予录取、不予注册学籍,报名考试费及报名材料恕不退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名时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在《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上由考生所在人事部门负责人写明:“同意该生报考,保证该生博士期间全日制脱产学习”,加盖定向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和单位行政公章。(我校在职职工可由学校或医院人事处提供盖章版的“职工报考研究生名册”)
2.按以下要求在网报系统上传申请材料:
第一类材料:请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档上传,文件名为“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姓名(材料一)”(文件大小100M以内)。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往届生: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
应届生: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证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4)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往届生:硕士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生:硕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英语水平证明材料(下述材料之一即可):CET-6成绩单、新托福(IBT)成绩单、雅思(IELTS)成绩单、国家英语专业四级成绩合格证书、WSK(PETS4或PETS5)成绩合格证书、新GRE成绩单。考研英语成绩请提供硕士录取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或者相关单位出具的考研英语成绩证明原件,录取登记表和成绩证明均须在单位落款处盖章(若因准备材料时间紧张,可先提供参加研考时所在当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考研成绩查询界面,在学院规定时间补充上述成绩证明材料);
(7)发表科研论著(SCI收录的论文须由大学图书馆或其他专门机构出具收录证明)、获权专利批文、学科竞赛获奖证书、主持科研项目批文或立项任务书、科研成果奖证书等;
(8)申请专业相关领域2位正高级专家推荐书;
(9)《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我校在职职工可用学校或医院人事处提供盖章版的“职工报考研究生名册”代替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
(10)申请专业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11)《重庆医科大学2024年博士生诚信考核承诺书》;
(12)《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导师知情同意书》。
第二类材料:填写并上传《2024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考生学术成果清单》,文件名为“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姓名(材料二)”。此清单填报内容应与第一类材料(7)对应。
第三类材料:往届生上传硕士学位论文全文(PDF文档),文件名为“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姓名(材料三)”。应届硕士生勿需上传。
(二)资格审查
1.申请者进入考核阶段的学术水平排序标准
参见学校研招网(http://yjszs.cqmu.edu.cn/)通知。
2.资格审核
学院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成立资格审查小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报考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所有报名人员的排序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
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进入考核。入学后学校将严格审查所有考核材料对应的纸质版原件材料,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考核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报到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完成报到、资格复审,所有考生在规定时间携带复试材料原件到袁家岗校区博士后公寓一楼基础医学院研究生管理科报到,进行资格复审,并签字确认。(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按时报到的考生请及时电话联系学院研究生管理科说明情况,联系电话:023-68485958)
八、综合考核
(一)考核形式、内容
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英语水平、基础和专业知识、科研及综合能力考核。考核方式采用线下考核方式。每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1.英语水平考核:英语水平考核主要考察考生英语交流能力和专业英语水平,满分为20分。
2.基础和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满分为40分。
3.科研及综合能力考核: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研究思维、创新性思维与能力、临床思维与能力、仪表举止、实践能力、分析能力、协调能力、创新能力、交流沟通能力、心理健康等进行考核,满分为40分。考生须用PPT形式汇报科研项目计划书(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接受专家的提问。
(二)应急流程
1.考生因不可抗力导致行程延误等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按时报到或参与复试,按以下流程处理:
(1)立即电话联系学院研究生管理科说明情况。
(2)学院根据考生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对于所在专业复试前仍无法正常参与,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延长24小时,超过24小时的情况则请示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处理。
2.对其它无法预料外力所造成的复试中断,由复试小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对于因争议较大而不能确定是否拟录取的考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有权决定对其再次进行复试。
注意:考核过程中,考生应规范言行举止,如发现有异常违规行为,视为舞弊。考生不得对考核内容录音、录像和录屏,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或传播。考核过程中不传谣、不信谣、不造谣。
九、拟录取
(一)发现以下问题,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不符合报考条件;
3.学术不端、诚信记录存在问题、考试违纪舞弊;
4.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5.不服从学校对考生拟录取学院、专业及导师调剂者;
6.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二)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考生是否录取应以综合考核成绩为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英语水平考核成绩+基础和专业知识考核成绩+科研及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学院在二级学科范围内将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申请—考核”制当综合考核成绩相同时,按照科研业绩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拟录取考生于自动放弃拟录取时,在本专业的未录取考生中按复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核结束后,学院将在24小时内通过官方网站公布所有考生考核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布的信息须经研究生院审核。
十、确认拟录取
未被报考导师确认的拟录取考生须在拟录取专业(方向)内调整导师,考生若不服从学院对其导师的调整,则视为自动放弃该专业的拟录取。
拟录取考生须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重庆医科大学博士生拟录取确认书》,填写后文件命名为“拟录取专业+考生编号后四位+姓名”,并在规定时间发送到学院指定邮箱:1107535631@qq.com。确认拟录取非常重要,若因此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一、体检
录取的考生应在开学报到时按要求完成体检,凡体检结果属于教育部文件规定的不适宜相关专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二、严肃考风考纪
博士生考核工作是博士生招生录取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应自觉配合学校及学院对其进行的身份审查核验,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定,诚信应考。考生不得对考核内容录音录像,不得将考核内容泄露或传播。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三、其他
(一)考生不得对考核内容录音、录像,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或传播。擅自上网发布和传播复试考核题目等信息是违规行为,如为他人助考是违法行为,相关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置。
(二)请考生合理填报调剂志愿,避免因复试考核时间冲突影响考核及录取。若已被其他学校拟录取,请主动告知学院。
(三)请考生注意保持通讯畅通,以免漏接学校和学院调剂相关信息。
(四)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重庆市相关文件执行。学校有权根据上级政策及时对我校招生政策进行调整。
如对我院博士生招生工作有异议,考生可通过基础医学院、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校纪委进行申诉。
基础医学院咨询电话:023-68485958;邮箱:1107535631@qq.com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3-68485540
中共重庆医科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电话:023-68486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