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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2023年博士生考核录取工作细则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5-04 浏览量:

根据《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核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坚持安全平稳、公平科学的基本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基础医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考核工作细则。

一、招生计划

重庆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计划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代码

研究方向名称

导师

招生计划

备注

1

071007

遗传学

01

胚胎发育与表观遗传学

向云龙

1


2

07101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01

肿瘤生物学

雷云龙

1


3

07101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02

细胞周期与表观遗传调控

高彦飞

1


4

07101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03

基因表达调控

邵世鹏

2


5

07101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04

基于染色质高级结构的整合性表观遗传调控机理

文波

1


6

07101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05

分子肿瘤学

卜友泉

1


7

07101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06

神经精神疾病分子研究

周健

1


8

100101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01

组织胚胎学:神经退行性疾病和神经精神疾病

唐勇

1


9

100101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02

人体解剖学:阿尔茨海默病的病因、发病机制及防治

贺桂琼

1


10

100101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03

组织胚胎学:干细胞分化与组织器官再生

赵明明

1


11

100101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04

人体解剖学:神经退行性疾病的发病机制及治疗研究

余维华

1


12

100101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05

组织胚胎学:胚胎着床及其发育的分子机制

王应雄

1


13

100101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06

神经系统疾病损伤与修复

杨美

1


14

100102

免疫学

01

抗体药物研究;T淋巴细胞个性化免疫治疗;疾病相关新抗原筛选

金艾顺

2


15

100102

免疫学

02

中性粒细胞在炎症微环境中的功能和机制研究

任春光

1


16

100102

免疫学

03

炎症性疾病病理过程的分子细胞学基础

韩家淮

2


17

100102

免疫学

04

病原菌宿主相互作用

邓万燕

1


18

100103

病原生物学

01

组蛋白乙酰化基因调控

万雨顺

1


19

100103

病原生物学

02

病原菌宿主相互作用

邓万燕

1


20

100104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01

病理生理学:骨/关节病变、损伤与再生修复及相关药物的研发

郭风劲

1


21

100104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02

病理生理学:炎症损伤及防治

张力

1


22

100104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03

病理生理学:肿瘤的分子及细胞生物学

陈俊霞

1


23

100104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04

病理生理学:急慢性肾损伤分子机制研究

张政

1


24

100104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05

病理生理学:脑血管疾病的防治研究

赵敬

1


25

100104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06

重大疾病的整合性表观遗传调控

文波

1


26

100104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07

肿瘤诊治的基础与转化

张海洋

1


27

100105

法医学

02

法医病理、法医物证、法医毒化

邓世雄

1


28

100106

放射医学

01

纳米生物医学

赵征寰

1



二、考生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559:00-5717:00

(二)“申请-考核”考生和硕博连读候选人均通过“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考生端(http://yjszsksxt.cqmu.edu.cn/)进行信息填报,完成相关信息资料的上传和报名。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一类材料:请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 文档上传,文件名为“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姓名(材料一)”(文件大小100M以内)。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往届生: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

应届生: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证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表中“本人思想政治表现自述”签名栏及以后的栏目均需手写)

4.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往届生:硕士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生:硕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英语水平证明材料(下述材料之一即可):CET-6成绩单、新托福(IBT)成绩单、雅思(IELTS)成绩单、国家英语专业四级成绩合格证书、WSKPETS4PETS5)成绩合格证书、新GRE成绩单

7.发表论文(SCI收录的论文须由大学图书馆或其他专门机构出具收录证明)、承担科研项目批文、各种奖励的获奖证书、发明专利批文等

8.申请专业相关领域的教授和申请人硕士生导师的推荐表(《专家推荐书》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签名处需专家亲笔签名)

9.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我校在职职工可用学校或医院人事处提供盖章版的“职工报考研究生名册”代替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

10.申请专业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11.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生诚信考核承诺书(附件1,签名处须手写签名)

12.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导师知情同意书(附件2,签名处须手写签名)

第二类材料:填写并上传《2023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考生学术成果清单》(附件3,文件名为“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姓名(材料二)”。此清单填报内容应与第一类材料(7)对应。

第三类材料:往届生上传硕士学位论文全文(PDF文档),文件名为“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姓名(材料三)”。应届硕士生勿需上传。

三、资格审查

(一)申请者进入考核阶段的学术水平排序标准

具体参见《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申请人学术水平排序标准》(附件1

(二)资格审核及考核比例

学院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成立3-5人的资格审查小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报考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资格审查小组根据申请者进入考核阶段的学术水平排序,所有报名人员排序将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按各二级学科招生指标的一定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学校统一公示。

博士生招生计划数<5的二级学科,招生指标与进入考核人数的比例为1:3;博士生招生计划数≥5的二级学科,招生指标与进入考核人数的比例为1:2。学院二级学科进入综合考核阶段考生人数为:

2023年重庆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专业、计划及考核比例

单位名称

院系

代码

院系名称

学位类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

计划

考核

比例

备注

重庆医科大学

001

基础医学院

学术学位

071007

遗传学

1

1:3


重庆医科大学

001

基础医学院

学术学位

07101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7

1:2


重庆医科大学

001

基础医学院

学术学位

100101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6

1:2


重庆医科大学

001

基础医学院

学术学位

100102

免疫学

6

1:2


重庆医科大学

001

基础医学院

学术学位

100103

病原生物学

2

1:3


重庆医科大学

001

基础医学院

学术学位

100104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7

1:2


重庆医科大学

001

基础医学院

学术学位

100105

法医学

1

1:3


重庆医科大学

001

基础医学院

学术学位

100106

放射医学

1

1:3


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进入考核。入学后学校将严格审查所有考核材料对应的纸质版原件材料,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考核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缴纳考核费

见学校通知

温馨提示:请考生注意人身财产安全,不要听信任何私人帮忙代缴费用或陌生人以任何借口收费等行为,以防上当受骗。

五、综合考核

(一)考核时间安排

专业

正式考核时间

考核地点

侯考地点

遗传学

2023511日上午8:30-

图书馆七楼714会议室

图书馆七楼713会议室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2023511日上午8:30-

图书馆七楼714会议室

图书馆七楼713会议室

人体解剖学与组织胚胎学

2023511日下午13:00-

北教二楼223会议室

北教二楼小会议室

免疫学

2023512日上午8:30-

图书馆三楼免疫研究中心会议室

图书馆三楼免疫研究中心

病原生物学

2023512日上午8:30-

图书馆三楼免疫研究中心会议室

图书馆三楼免疫研究中心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2023512日下午14:00-

北教二楼223会议室

北教二楼小会议室

法医学

2023511日下午13:00-

北教二楼223会议室

北教二楼小会议室

放射医学

2023511日下午13:00-

北教二楼223会议室

北教二楼小会议室

(二)报到

考生须正式复试前一天到学院完成报到、资格审查,所有考生在规定时间携带复试材料原件到345办公室报到,进行资格审查,并签字确认。(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按时报到的考生请及时电话联系学院研究生管理科说明情况,联系电话:023-68485958

(三)考核形式、内容

所有考核采取现场考核方式进行,每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1.英语水平考核:英语水平考核主要考察考生英语交流能力和专业英语水平,满分为20分。

2.基础和专业知识考核: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满分为40分。

3.科研及综合能力考核: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研究思维、创新性思维与能力、临床思维与能力、仪表举止、实践能力、分析能力、协调能力、创新能力、交流沟通能力、心理健康等进行考核,满分为40分。考生须用 PPT 形式汇报科研项目计划书(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接受专家的提问。鼓励考生全英文汇报及答辩。

(四)应急流程

1.考生因不可抗力导致行程延误等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按时报到或参与复试,按以下流程处理:

1)立即电话联系学院研究生管理科说明情况。

2)学院根据考生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对于所在专业复试前仍无法正常参与,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延长24小时,超过24小时的情况则请示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处理。

2.对其它无法预料外力所造成的复试中断,由复试小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对于因争议较大而不能确定是否拟录取的考生,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有权决定对其再次组织复试。

注意:考核过程中,考生应规范言行举止,如发现有异常违规行为,视为舞弊。考生不得对考核内容录音、录像和录屏,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或传播。考核过程中不传谣、不信谣、不造谣。

六、拟录取

(一)发现以下问题之一,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符合报考条件;诚信记录存在问题、考试违纪舞弊;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不服从学校对考生拟录取学院、专业及导师调剂者;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2.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考生是否录取应以综合考核成绩为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英语水平考核成绩+基础和专业知识考核成绩+科研及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各学院应在二级学科(内、外科按三级学科)范围内将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拟录取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时,在本专业的未录取的合格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考生综合考核成绩相同时,按以下优先级进行排序:

1.英语水平考核成绩

2.科研及综合能力考核成绩

3.基础和专业知识考核成绩

(三)若出现报考某一导师的拟录取考生数大于该导师的招生计划数,导师须按照拟录取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确认。未被导师确认的拟录取考生需在本专业(方向)内调整导师。不服从学院安排导师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专业(方向)拟录取。

(四)考核结束后,学院将在24小时内通过官方网站公布所有考生考核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布的信息须经研究生院审核。

拟录取结束后,学院将提醒考生进行拟录取确认,及时查收和核对考生的拟录取信息。同时,及时汇总各专业拟录取数据,报送拟调剂的专业及差额。

七、确认拟录取

拟录取考生须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重庆医科大学博士生拟录取确认书》,填写后文件命名为“拟录取专业+考生编号后四位+姓名”,并在规定时间发送到学院指定邮箱:879405042@qq.com确认拟录取非常重要,若因此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八、调剂

(一)工作流程

1.公布接收调剂申请的通道。

2.审核调剂申请人的考核资格。

3.公布调剂考核考生名单。

4.组织调剂考核。

5.公布考核成绩及拟录取名单,考生拟录取确认。

(二)工作要求

调剂考核、公布考生成绩及拟录取名单等工作要求与第一志愿考核要求相同,考核内容不得重复和雷同。

学校至多开展两轮调剂,调剂结束后学校将收回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整到生源充足的专业或引进人才进行招生。

九、体检

录取的考生应在开学报到时按要求完成体检,凡体检结果属于教育部文件规定的不适宜相关专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严肃考风考纪

博士生考核工作是博士生招生录取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应自觉配合学校及各院系对其进行的身份审查核验,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定,诚信应考。考生不得对考核内容录音、录像和录屏,不得将考核内容泄露或传播。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考核前、考核中有任何疑问,可咨询:

基础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23-68485958;邮箱:879405042@qq.com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3-68485540



重庆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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