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4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4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0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 号)《重庆医科大学关于印发<重庆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 的通知》(重医大文〔2018〕447 号)《重庆医科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和《重庆医科大学2021 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核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坚持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基础医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考核工作细则。
一、招生计划
重庆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计划 |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代码 |
研究方向名称 |
导师 |
招生 计划 |
备注 |
1 |
100101 |
人体解剖学与组织胚胎学 |
01 |
神经退行性疾病和神经精神疾病 |
唐勇 |
2 |
|
2 |
100101 |
人体解剖学与组织胚胎学 |
03 |
阿尔茨海默病的病因、发病机制及防治 |
贺桂琼 |
1 |
|
3 |
100101 |
人体解剖学与组织胚胎学 |
04 |
胚胎发育与表观遗传学 |
向云龙 |
1 |
|
4 |
100101 |
人体解剖学与组织胚胎学 |
05 |
神经退行性疾病的发病机制及治疗研究 |
余维华 |
1 |
|
5 |
100101 |
人体解剖学与组织胚胎学 |
06 |
胚胎着床及其发育的分子机制 |
王应雄 |
1 |
|
6 |
100102 |
免疫学 |
02 |
中性粒细胞在炎症微环境中的功能和机制研究 |
任春光 |
1 |
|
7 |
100104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01 |
骨/关节病变、损伤与再生修复及相关药物的研发 |
郭风劲 |
1 |
|
8 |
100104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03 |
脑血管疾病的防治研究 |
赵敬 |
1 |
|
9 |
100104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04 |
分子肿瘤学 |
卜友泉 |
1 |
|
10 |
100104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05 |
肿瘤的分子及细胞生物学 |
陈俊霞 |
1 |
|
11 |
100104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07 |
纳米生物医学 |
罗忠礼 |
1 |
|
12 |
100104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08 |
生物遗传大数据分析 |
丁克越 |
1 |
|
13 |
100104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10 |
神经病理学 |
赵涌 |
1 |
|
14 |
100104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11 |
抑郁症的分子机制研究 |
谢鹏 |
1 |
|
15 |
100105 |
法医学 |
02 |
法医病理、法医物证、法医毒化 |
邓世雄 |
1 |
|
16 |
100106 |
放射医学 |
01 |
纳米生物医学 |
赵征寰 |
1 |
|
|
合计 |
|
|
|
|
17 |
|
二、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9:00-5月10日12:00。
2.“申请-考核”制考生须通过“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考生端(http://yjszsksxt.cqmu.edu.cn/)进行报名。
3.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一类材料:请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 文档上传,文件名为“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姓名(材料一)”(文件大小100M以内)。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往届生: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
应届生: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证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表中“本人思想政治表现自述”签名栏及以后的栏目均需手写)
(4)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往届生:硕士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生:硕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英语水平证明材料(下述材料之一即可):CET-6成绩单、新托福(IBT)成绩单、雅思(IELTS)成绩单、国家英语专业四级成绩合格证书、WSK(PETS4或PETS5)成绩合格证书、新GRE成绩单
(7)发表论文(SCI收录的论文须由大学图书馆或其他专门机构出具收录证明)、承担科研项目批文、各种奖励的获奖证书、发明专利批文等
(8)申请专业相关领域的教授和申请人硕士生导师的推荐推荐表(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签名处需专家亲笔签名)
(9)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我校在职职工可用学校或医院人事处提供盖章版的“职工报考研究生名册”代替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
(10)申请专业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11)重庆医科大学2021年博士生诚信考核承诺书(签名处须手写签名)
第二类材料:填写并上传附件2《2021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考生学术成果清单》, 文件名为“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姓名(材料二)”。此清单填报内容应与第一类材料(7)对应。
第三类材料:往届生上传硕士学位论文全文(PDF文档),文件名为“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姓名(材料三)”。应届硕士生勿需上传。
三、资格审查
1.申请者进入考核阶段的学术水平排序标准
对申请者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截止至2021年5月6日)的学术论文、专利、学科竞赛获奖、主持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奖进行量化评分(具体参见《基础医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申请人学术水平排序标准》),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招生计划和考核比例确定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
若总分出现相同时,再按以下顺序依次进行排序:
(1)以主要通讯作者或唯一第一作者发表的SCI论文单篇影响因子从高到低排序;
(2)以主要通讯作者或唯一第一作者发表的CSCD核心文章数量从高到低排序;
(3)以主要通讯作者或唯一第一作者发表的CSCD扩展文章数量从高到低排序;
(4)依次按专利、学科竞赛获奖、主持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奖的等级和数量从高到低排序;
(5)以英语六级(CET-6)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二)资格审核及考核比例
学院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成立3-5人的资格审查小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报考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资格审查小组根据申请者进入考核阶段的学术水平排序,按各二级学科招生指标的一定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经培养单位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审核后,报学校统一公示5个工作日。
学院各二级学科进入综合考核阶段考生人数为:
2021年重庆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专业、计划及考核比例
单位名称 |
院系 代码 |
院系名称 |
学位类型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 计划 |
考核 比例 |
备注 |
重庆医科大学 |
001 |
基础医学院 |
学术学位 |
100101 |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
6 |
1:2 |
|
重庆医科大学 |
001 |
基础医学院 |
学术学位 |
100102 |
免疫学 |
1 |
1:3 |
|
重庆医科大学 |
001 |
基础医学院 |
学术学位 |
100104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8 |
1:2 |
|
重庆医科大学 |
001 |
基础医学院 |
学术学位 |
100105 |
法医学 |
1 |
1:3 |
|
重庆医科大学 |
001 |
基础医学院 |
学术学位 |
100106 |
放射医学 |
1 |
1:3 |
|
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得参加考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入学后对所有电子材料对应的纸质版原件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取消入学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前期准备
1.考生设备:准备1台电脑+1台手机(建议);或2台手机。2台设备的摄像头、麦克风、扬声器能正常工作。
2.考核系统:考核系统为【腾讯会议】,电脑设备作为1号机位(建议),另一台设备作为2号机位,考生请在2台设备上都下载好腾讯会议客户端,并注册两个腾讯会议账号。
3.提前做好系统调试:请考生于统一网络演练前登录考核系统,熟悉使用流程,准备考核场所、设备和网络环境,同时熟悉【腾讯会议】系统。1号机位作为主机位安放于正前方,2号机位作为监测机位安放于斜后方45o处。
4.网络演练:5月13-16日,所有考生登录系统,按照正常考核流程,调试设备、网络,在最终考核场所进行实战模拟演练(详见演练时间由各二级学科具体安排)。
五、缴纳考核费
见学校通知。
温馨提示:请考生注意人身财产安全,不要听信任何私人帮忙代缴费用或陌生人以任何借口收费等行为,以防上当受骗。
六、综合考核
考核时间安排:
二级学科 |
正式考核时间 |
模拟演练时间 |
人体解剖学与组织胚胎学 |
2021年5月18日上午08:30- |
2021年5月13-16日 |
免疫学 |
2021年5月17日上午09:00- |
2021年5月13-16日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2021年5月17日上午08:30- |
2021年5月13-16日 |
法医学 |
2021年5月17日上午09:00- |
2021年5月13-16日 |
放射医学 |
2021年5月17日上午09:00- |
2021年5月13-16日 |
如遇特殊情况请与考核秘书联系,考生全程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电话畅通。
1.“三随机”:考生综合考核序号在演练时随机抽取,考核试题由考生在考核过程中随机抽取,考核小组成员报学院招生考核组领导批准确定。
2.考核形式、内容
所有考核均采取远程网络考核方式,每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1)英语水平考核:英语水平考核主要考察考生英语交流能力和专业英语水平,满分为20分。
(2)基础和专业知识考核: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满分为40分。
(3)科研及综合能力考核: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研究思维、创新性思维与能力、临床思维与能力、仪表举止、实践能力、分析能力、协调能力、创新能力、交流沟通能力、心理健康等进行考核,满分为40分。考生须用PPT形式汇报科研项目计划书(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接受专家的提问。
3.正常流程
(1)考生根据考生考核序号在综合考核时间段,提前10分钟登陆【腾讯会议】作为1号机位候考,及时关注相关通知消息,同时准备好身份证;
(2)1号机位全程开启扬声器、麦克风、摄像头,同时根据通知的腾讯会议ID号,登录【腾讯会议】2号机位,2号机位全程开启摄像头,关闭扬声器、麦克风;
(3)考核环节,考生随机选择考核序号,按照抽取的考核序号依次进行考核,考生随机抽取考核试题并回答;
(4)面试结束,考生2台设备同时退出会议,不能再次进入。
4.应急流程
考核系统异常包括因网络问题、远程面试系统问题、突然停电等突发事件引起的系统音视频效果极差、卡顿、掉线、崩溃等异常。当发生异常后,应采取以下措施:
(1)考核小组应暂停复试,立即电话或线上与考生沟通,及时找出故障原因,尽快采取措施、排除故障。
(2)如长时间未排除故障,由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和考核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启动备用系统。若不启用或该生的备用系统无法正常使用时,则将该生排在本组最后一位重新抽题考核,该生已考核部分无效。
(3)若多名考生的主系统和备用系统均无法正常使用,则择期考核,已完成考核的考生成绩有效,并立即封存。
(4)所有异常处理须有记录和录像。
(5)启用备用系统:长时间瘫痪影响考核工作如期完成,学院将启用备用系统【钉钉】,学院将会通过学院官网或电话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学院官网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准备好身份证。①之前未完成考核的考生,考核小组将通过短信向其发送【候考室】的钉钉会议ID号,1号机位登录钉钉会议进入【候考室】等待,面试序号与之前不变。②当即将某位考生进入考核时,【候考室】秘书会向其发送【正式考核考场】的钉钉会议ID号,1号、2号机位同时登录钉钉会议,1号机位全程开启扬声器、麦克风、摄像头,2号机位全程开启摄像头,关闭扬声器、麦克风;③考核环节,考生对着1号机位摄像头出示身份证,考官核对身份信息,考生选择考题并回答;④考核结束,考生2台设备同时退出会议,不能再次进入。
其他:对其它无法预料外力所造成的考核中断,由考核小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对于因争议较大而不能确定是否拟录取的考生,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对其再次组织考核。
七、调剂
1.学院接收调剂申请的通道
调剂申请人员必须满足学校规定的调剂条件,将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1107535631@qq.com。提交材料的具体时间见学院官网。
2.审核调剂申请人的考核资格
资格审查与前面第“三”条一致。
3.在学院官网公布调剂考核考生名单
4.组织调剂考核
调剂考核程序与第“六”条一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在学院官网公布成绩及拟录取名单,考生拟录取确认。
6.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向调剂院系提出调剂申请,原则上仅能申请一个调剂志愿。
八、拟录取
1.发现以下问题,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不符合报考条件;
(3)诚信记录存在问题、考试违纪舞弊;
(4)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5)不服从学校对考生拟录取院系、专业及导师调剂者;
(6)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2.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考生是否录取应以综合考核成绩为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英语水平考核成绩+基础和专业知识考核成绩+科研及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各院系应在二级学科(内、外科按三级学科)范围内将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拟录取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时,在本专业未录取的合格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4.确认拟录取
拟录取考生须在重医研招网“下载专区”下载《重庆医科大学博士生拟录取确认表》,填写后在规定时间发送到指定邮箱:1107535631@qq.com。文件命名为“拟录取专业+报名号+姓名”,确认拟录取非常重要,若因此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九、体检
录取的考生应在开学报到时按要求完成体检,凡体检结果属于教育部文件规定的不适宜相关专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严肃考风考纪
博士生考核工作是博士生招生录取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应自觉配合学校及各院系对其进行的身份审查核验,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定,诚信应考。考生不得对考核内容录音、录像和录屏,不得将考核内容泄露或传播。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考核过程中,考生应规范言行举止,如发现有异常违规行为,视为舞弊。考生不得对考核内容录音、录像和录屏,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或传播。考核过程中不传谣、不信谣、不造谣。
考核前、考核中有任何疑问,可咨询:
基础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23-68485211;邮箱:1107535631@qq.com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3-68485540。
重庆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