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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2-31 浏览量:

 各教研室、科研平台: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就2015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201512月在编在职人员。因病假、事假 、出国()探亲假累计超过6个月(6个月)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考核。

二、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5个方面。

三、考核等次:年度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勤奋敬业,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出色的完成了所聘岗位任务;取得了经学校或学院认定的出色工作业绩;在学校教师节受到个人表彰的非绩效考核人员。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完成所聘岗位的基本任务,没有出现严重工作失误。

基本合格: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

(一)工作效率低,办事拖拉、推诿,工作态度不够好,在日常工作中被群众有效投诉或有关部门督查发现有违规现象2-3次;

(二)工作责任心不够强,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差错2-3次;

(三)连续旷工5-10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0-20天;

(四)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在受处分期内;

(五) 未完善请假手续而不参加学校或所在部门规定的活动2-3次;

(六)无正当理由,连续两年考核未达岗位任务的80%

(七)其他应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情形。

不合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一)在政治是非问题上立场动摇,组织成立非法组织或主动参加社会非法组织;

(二)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差错4次以上;

(三)旷工连续超过10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20天;

(四)受到降低岗位等级行政处分,在受处分期内;

(五)受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在受处分期内;

(六)在教学工作中造成2次以上严重教学事故;

(七)学术道德不端,被学校或上级部门明文处理;

(八)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的直接责任人;

(九)上年度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本年度仍无明显改进;

(十)无正当理由,教学、科研绩效考核无业绩;

(十一)其他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情形。

四、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将作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发放,国家及校内岗位调整,合同聘用的重要依据。

五、特殊情况

(一)由单位派出或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培训、进修的工作人员,参加考核,主要依据学习、培训、进修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确定等次;

(二)当年调动的人员,由现所在部门依据原部门提供的有关情况考核并确定等次;

(三)新参加工作的人员试用期内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六、上报材料及时间安排

1、各部门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一,需同时上报电子版 );

2、个人年度考核表(附件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A4纸双面打印)。

3、相关考核材料于201617 前报学院办公室张爽处。

 

   基础医学院

20151231

附件一:各部门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1.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xls

附件二:个人年度考核表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doc岗位类别及登记为国家岗级,如二级教授

附件三:教研室科研平台优秀指标2015年年度优秀指标教研室分配计划.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