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北区红石路7号(建北八支路,红旗河沟建玛特车站往大石坝方向300米左右)。 邮政编码:400020
咨询电话:023-88517380 传真:023-88517377
联 系 人:张老师
网 址:www.cqbys.com edu.cqbys.com
二、认证项目:
1980年以后的国内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
三、认证申请材料
http://www.cqbys.com/ShowItems.aspx?itemid=3100
(一)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1.1991年及1991年以后取得的毕业证:
①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1991年以前取得的毕业证:
①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学校档案馆(室)或教务处加盖红章的证明;
④新生录取花名册(到学校档案馆(室)查找,并加盖红章);
(二)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1.1991年及1991年以后取得的毕业证:
①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1991年以前取得的毕业证:
①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学校档案馆(室)或成教院(处)加盖红章的证明;
④新生录取花名册(到学校档案馆(室)查找,并加盖红章);
⑤本人档案内的毕业生鉴定表和学籍情况登记表复印件。
3.个别停办、撤销的学校所发的毕业证,不论毕业时间长短都需要提供本人档案内跟学校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毕业生鉴定表、学籍情况登记表等材料的复印件。
(三)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1.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三沟通”毕业证还需提供新生录取花名册(到主考院校档案室查找并加盖红章)、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毕业生鉴定表复印件(本人档案内)。
(四)军队院校毕业证书:
1.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军官证复印件
4、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
5、现役或退役、退伍证明复印件
6、个人档案中的学籍或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其中属于1992年起取得军队生长干部学历的,需补充提供士兵入学批准书;属于1994年起参加普通高考进入学校取得学历的,需补充提供“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入军队院校批准书”;如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身份请在《学历认证申请表》上注明。
特别提醒: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及开放式教育等“专升本”学历的认证,需同时提供本、专科学历证书,并同时进行认证。毕业证书遗失需回原毕业学校申请补发《毕业证明书》。
四、学历认证时限
(一)重庆市内高校毕业的学历认证周期一般为20-30个工作日。
(二)市外高校认证时间一般较长,可能超出20个工作日,具体情况根据当地省市回函而定。
(三)受相关学校寒、暑假影响,假期期间部分学历认证申请复核工作无法正常进行,认证工作亦难以在正常工作日之内完成。建议申请人提前申请认证,以避免假期造成的影响。
五、认证进度查询及结果领取方式
(一)学历认证受理后可登录www.chsi.com.cn/xlrz(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你的学历认证进度,及时了解认证是否完成。
(二)学历认证完成后,毕业证的信息即完成上网过程,你可登录www.chsi.com.cn(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点击“学历认证”进行查询。
六、认证结果复议办法
证书持有人如对认证结果持有疑义,可在领取结果后2个月内提请复议申请。申请复议需交回《学历证书查询结果通知》,并提供学校招生录取底册(复印件加盖学校档案馆公章)、学校档案馆或教务部门证明、以及证明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因相关申请资料逾期销毁,故超过2个月不再受理复议,需重新进行认证)。
七、其他特别说明等
(一)认证结果为“不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的,不提供复议。
(二)军校毕业学历申请复议,请自行先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新生学籍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管理中心联系。
(三)自考毕业学历申请复议,需提供毕业院校所在省自考办证明以及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
(四)复议不再收取认证费用,如需邮寄复议结果,需另行支付邮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