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科研平台:
根据重医大[2012]172号文关于印发《重庆医科大学科学技术与教育教学研究奖励办法(试行)》,《重庆医科大学科技奖励办法》、《关于科技论文管理的补充规定》等要求,学校对校本部各单位科技人员2011年度发表的论文、专著等科研业绩进行核对。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附件是在学校科研处报销了版面费的奖励论文目录,请各位科技人员按照文件规定进行核对,并于6月26日前到校本部办公室签字确认(由通讯作者本人签字,若通讯作者为外单位人员,由第一作者签字)。
2.对没有报销版面费,但属于奖励范围的论文,请提交论文首页复印件一份,交学校科研处审核,时间范围是20011年自然年度内。
3.对一、二类论文(原奖励办法的二、三类论文)的奖励,以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发给我校的检索报告为准。各单位请核对并完善该类论文清单,在清单中未标明补奖励的论文需要提供论文原件首页。
4.有学术专著的,请本人提交学术专著原件,于6月28日前到科研处登记。
5.不属奖励范围的的文章不提交复印件。例如:国内综述、摘要等非论著性文章,未纳入统计源的地方性期刊论文,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单位不是重庆医科大学的论文等(请对照“重庆医科大学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联系人:严波 68485114
邹姗 68485868
基础医学院11.xls
基础医学院
2013.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