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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管理、工勤等人员校内岗级竞聘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6-06 浏览量:

各院、系、部、处:

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医科大学教师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的通知”(重医大〔2008〕86号,见人事处网页)附件二“重庆医科大学党政管理等人员岗位等级设置及绩效考评办法(试行)”精神,为激励广大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管理、工勤等人员校内岗级竞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聘人员范围

非领导职务职员;在管理岗位上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未纳入教师绩效考核体系的实验技术人员;工勤人员。

二、竞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稳定发展大局;

3、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部门领导工作安排,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能力条件;

4、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需要;

5、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

(二)年限要求

1、任职5年以上的五级职员或正高级职称人员可竞聘校内四级A岗;

2、任职5年以上的六级职员或副高级职称人员可竞聘校内五级B岗;

3、聘任5年以上的技师可竞聘校内六级A岗;

4、任职5年以上的七级职员或中级职称人员可竞聘校内六级B岗;

5、任职5年以上的高级工可竞聘校内七级岗。

三、竞聘程序

(一)本人申报;

(二)申报人所在部门对其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量化考核,并对竞聘相同岗级人员排序推荐;

(三)职能部门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

(四)学校评审;

(五)公示。

四、材料要求

(一)申请竞聘人员需填写《重庆医科大学管理、工勤等人员校内岗级竞聘申请及量化考核表》(附表1);

(二)部门填写《重庆医科大学管理、工勤等人员校内岗级竞聘推荐名册》(附表2)

五、时间要求

各部门请于2013年6月13日上午12点前按要求将相关材料(附表1、附表2纸质件各1份,同时提交附表2电子版)报校人事处劳资科,逾期不报视为放弃竞聘。

六、其它

(一)根据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本次校内岗级竞聘,各岗级通过人数不高于申报竞聘人员的50%。

(二)部门排序和部门领导对竞聘人员的情况介绍将作为学校评审组和评委会评审的重要依据,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务必做到竞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管理、工勤等人员校内岗级竞聘将作为一项常规工作,学校每年将视绩效工资总量情况,拿出一定指标,择优竞聘。

校内岗级竞聘工作关系到竞聘同志的切身利益,请各部门领导务必认真学习、领悟文件精神,加强领导,切实做好竞聘人员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确保竞聘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备注:我院实验技术人员纳入了教师绩效考核体系,按人事处文件精神,不属于此次校内岗级竞聘范围。

专此通知

 

 

                                   

2013年6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