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结合我校《重庆医科大学关于印发<重庆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重医大文〔2018〕447号)、《重庆医科大学二O二四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等文件精神,坚持安全、公平、科学的基本原则,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基础医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第二批次“申请-考核”制考核录取工作细则。
一、各专业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代码 |
研究方向名称 |
导师 |
招生计划 |
备注 |
1 |
071007 |
遗传学 |
01 |
胚胎发育与表观遗传学 |
向云龙 |
1 |
|
2 |
071009 |
细胞生物学 |
01 |
中性粒细胞在炎症微环境中的功能和机制研究 |
任春光 |
1 |
|
3 |
071010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03 |
肿瘤生物学 |
雷云龙 |
1 |
|
4 |
071010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04 |
基因表达调控 |
邵世鹏 |
1 |
|
5 |
071010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05 |
胞浆/核微丝骨架与细胞衰老 |
张春冬 |
1 |
|
6 |
071010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06 |
细胞周期与表观遗传调控 |
高彦飞 |
1 |
|
7 |
100101 |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
01 |
人体解剖学:阿尔茨海默病的病因、发病机制及防治 |
贺桂琼 |
1 |
|
8 |
100101 |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
03 |
人体解剖学:神经退行性疾病与代谢调控 |
冉建华 |
1 |
|
9 |
100101 |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
05 |
人体解剖学:神经系统疾病损伤与修复 |
杨美 |
1 |
|
10 |
100101 |
人体解剖学与组织胚胎学 |
06 |
人体解剖学:神经退行性疾病的发病机制及治疗研究 |
余维华 |
1 |
|
11 |
100102 |
免疫学 |
01 |
炎症性疾病病理过程的分子细胞学基础 |
韩家淮 |
2 |
|
12 |
100102 |
免疫学 |
02 |
抗体药物研究;T淋巴细胞个性化免疫治疗;疾病相关新抗原筛选 |
金艾顺 |
2 |
|
13 |
100102 |
免疫学 |
04 |
病原菌宿主相互作用 |
邓万燕 |
1 |
|
14 |
100102 |
免疫学 |
05 |
RNA修饰与表观免疫 |
李华兵 |
3 |
|
15 |
100103 |
病原生物学 |
01 |
病原菌宿主相互作用 |
邓万燕 |
1 |
|
16 |
100104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01 |
病理生理学:肿瘤的分子及细胞生物学 |
陈俊霞 |
1 |
|
17 |
100104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02 |
病理生理学:骨/关节病变、损伤与再生修复及相关药物的研发 |
郭风劲 |
1 |
|
18 |
100104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03 |
病理生理学:重大疾病的整合性表观遗传调控 |
文波 |
1 |
|
19 |
100104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04 |
病理生理学:炎症损伤及防治 |
张力 |
1 |
|
20 |
100105 |
法医学 |
01 |
法医病理学、法医物证学 |
李剑波 |
1 |
|
21 |
100105 |
法医学 |
02 |
细胞表面聚糖检测和法医毒物分析 |
李思桥 |
1 |
|
22 |
100105 |
法医学 |
03 |
法医病理、法医物证、法医毒化 |
邓世雄 |
1 |
|
23 |
100105 |
法医学 |
04 |
法医物证学、法医毒理学、法医病理学 |
刘超 |
1 |
|
24 |
100106 |
放射医学 |
01 |
纳米生物医学 |
赵征寰 |
1 |
|
二、日程安排
时间安排 |
工作安排 |
4月30日10:00至5月6日17:00 |
所有申请人在学校“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jszsksxt.cqmu.edu.cn/)报名,并通过网报系统上传申请材料。未按规定时间登录我校系统填报的信息均无效,因此造成无法参加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
5月9日起9:00-12:00、14:30-17:30 |
考生须在正式复试前一天到学院完成报到、资格审查,地点:袁家岗校区博士后公寓楼一楼基础医学院办公室 |
5月10日8:30 |
第一组(遗传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候考地点:袁家岗校区科技楼(原生科院)302-2会议室; 复试地点:袁家岗校区科技楼(原生科院)302-1会议室。 |
5月11日8:30 |
第二组(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
候考地点:袁家岗校区图书馆B栋7楼休息区; 复试地点:袁家岗校区图书馆B栋7楼713会议室。 |
5月10日8:30 |
第三组(免疫学、病原生物学) |
候考地点:袁家岗校区图书馆B栋三楼免疫研究中心; 复试地点:袁家岗校区图书馆B栋三楼免疫研究中心会议室。 |
5月10日14:00 |
第四组(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候考地点:袁家岗校区图书馆B栋7楼休息区; 复试地点:袁家岗校区图书馆B栋7楼713会议室。 |
5月10日8:30 |
第五组(法医学、放射医学) |
候考地点:袁家岗校区重医大医务室楼(近学校北门处)一楼104室; 复试地点:袁家岗校区重医大医务室楼(近学校北门处)一楼会议室。 |
5月20日左右 |
完成第二批次“申请-考核”制两轮调剂工作(调剂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
5月22日前 |
报送拟第二批次“申请-考核”制拟录取汇总名单 |
三、报考条件
(一)必备条件(以下条件须同时满足)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热爱祖国,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努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博士入学报到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硕博连读(学博)除外);或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的人员。
3.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相关要求。
4.须有一位申请专业相关领域的教授(研究员)和申请人的硕士生导师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科学精神和学术水平进行书面评价和推荐。
5.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6.达到我校要求的英语水平:
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本科为英语专业或在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完成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者除外),另须达到学院对考生英语水平的要求:
①CET-6成绩≥425分(2016年1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②TOEFL成绩≥80分(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③IELTS成绩≥6.0(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④国家英语专业四级成绩合格(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⑤WSK(PETS4或PETS5)成绩合格(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⑥新GRE≥305分(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英语成绩≥65分。
(二)学术水平应达到下述要求
①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的兴趣,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和追求真理的恒心,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与报考专业相关领域中取得较出色的科研成果。对申请人的具体科研成果和学术水平要求,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根据本单位学科发展水平和当年报名情况自行确定并发布。
②须有申请专业相关领域2位正高级专家推荐表对考生的学术水平进行书面评价和推荐。
四、提交复试材料和报到
(一)需要提交的材料
1.网上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本章程、报名前通知及以下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参加考核、不予录取、不予注册学籍,报名考试费及报名材料恕不退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名时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在《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上由考生所在人事部门负责人写明:“同意该生报考,保证该生博士期间全日制脱产学习”,加盖定向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和单位行政公章。(我校在职职工可由学校或医院人事处提供盖章版的“职工报考研究生名册”)
2.按以下要求在网报系统上传申请材料:
第一类材料:请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档上传,文件名为“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姓名(材料一)”(文件大小100M以内)。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往届生: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
应届生: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证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4)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往届生:硕士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生:硕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英语水平证明材料(下述材料之一即可):CET-6成绩单、新托福(IBT)成绩单、雅思(IELTS)成绩单、国家英语专业四级成绩合格证书、WSK(PETS4或PETS5)成绩合格证书、新GRE成绩单。考研英语成绩请提供硕士录取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或者相关单位出具的考研英语成绩证明原件,录取登记表和成绩证明均须在单位落款处盖章(若因准备材料时间紧张,可先提供参加研考时所在当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考研成绩查询界面,在学院规定时间补充上述成绩证明材料);
(7)发表科研论著(SCI收录的论文须由大学图书馆或其他专门机构出具收录证明)、获权专利批文、学科竞赛获奖证书、主持科研项目批文或立项任务书、科研成果奖证书等;
(8)申请专业相关领域2位正高级专家推荐书;
(9)《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我校在职职工可用学校或医院人事处提供盖章版的“职工报考研究生名册”代替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
(10)申请专业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11)《重庆医科大学2024年博士生诚信考核承诺书》;
(12)《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导师知情同意书》。
第二类材料:填写并上传《2024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考生学术成果清单》,文件名为“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姓名(材料二)”。此清单填报内容应与第一类材料(7)对应。
第三类材料:往届生上传硕士学位论文全文(PDF文档),文件名为“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姓名(材料三)”。应届硕士生勿需上传。
(二)资格审查
1.申请者进入考核阶段的学术水平排序标准
参见学校研招网(http://yjszs.cqmu.edu.cn/)通知。
2.资格审核及考核比例
学院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成立资格审查小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报考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所有报名人员的排序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
博士生招生计划数<5的二级学科,招生指标与进入考核人数的比例为1:3;博士生招生计划数≥5的二级学科,招生指标与进入考核人数的比例为1:2。详见下表:
单位名称 |
院系 代码 |
院系名称 |
学位类型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 计划 |
考核 比例 |
备注 |
重庆医科大学 |
001 |
基础医学院 |
学术学位 |
071007 |
遗传学 |
1 |
1:3 |
|
重庆医科大学 |
001 |
基础医学院 |
学术学位 |
071009 |
细胞生物学 |
1 |
1:3 |
|
重庆医科大学 |
001 |
基础医学院 |
学术学位 |
071010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4 |
1:3 |
|
重庆医科大学 |
001 |
基础医学院 |
学术学位 |
100101 |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
4 |
1:3 |
|
重庆医科大学 |
001 |
基础医学院 |
学术学位 |
100102 |
免疫学 |
8 |
1:2 |
|
重庆医科大学 |
001 |
基础医学院 |
学术学位 |
100103 |
病原生物学 |
1 |
1:3 |
|
重庆医科大学 |
001 |
基础医学院 |
学术学位 |
100104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4 |
1:3 |
|
重庆医科大学 |
001 |
基础医学院 |
学术学位 |
100105 |
法医学 |
4 |
1:3 |
|
重庆医科大学 |
001 |
基础医学院 |
学术学位 |
100106 |
放射医学 |
1 |
1:3 |
|
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进入考核。入学后学校将严格审查所有考核材料对应的纸质版原件材料,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考核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报到
考生须正式复试前一天到学院完成报到、资格复审,所有考生在规定时间携带复试材料原件到袁家岗校区博士后公寓一楼基础医学院研究生管理科报到,进行资格复审,并签字确认。(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按时报到的考生请及时电话联系学院研究生管理科说明情况,联系电话:023-68485958)
五、缴纳考核费
见学校研招网(http://yjszs.cqmu.edu.cn/)通知。
温馨提示:请考生注意人身财产安全,不要听信任何私人帮忙代缴费用或陌生人以任何借口收费等行为,以防上当受骗。
六、综合考核
(一)考核形式、内容
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英语水平、基础和专业知识、科研及综合能力考核。考核方式采用线下考核方式。每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1.英语水平考核:英语水平考核主要考察考生英语交流能力和专业英语水平,满分为20分。
2.基础和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满分为40分。
3.科研及综合能力考核: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研究思维、创新性思维与能力、临床思维与能力、仪表举止、实践能力、分析能力、协调能力、创新能力、交流沟通能力、心理健康等进行考核,满分为40分。考生须用PPT形式汇报科研项目计划书(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接受专家的提问。
(二)应急流程
1.考生因不可抗力导致行程延误等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按时报到或参与复试,按以下流程处理:
(1)立即电话联系学院研究生管理科说明情况。
(2)学院根据考生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对于所在专业复试前仍无法正常参与,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延长24小时,超过24小时的情况则请示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处理。
2.对其它无法预料外力所造成的复试中断,由复试小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对于因争议较大而不能确定是否拟录取的考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有权决定对其再次进行复试。
注意:考核过程中,考生应规范言行举止,如发现有异常违规行为,视为舞弊。考生不得对考核内容录音、录像和录屏,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或传播。考核过程中不传谣、不信谣、不造谣。
七、拟录取
(一)发现以下问题,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不符合报考条件;
3.学术不端、诚信记录存在问题、考试违纪舞弊;
4.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5.不服从学校对考生拟录取学院、专业及导师调剂者;
6.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二)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考生是否录取应以综合考核成绩为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英语水平考核成绩+基础和专业知识考核成绩+科研及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学院在二级学科范围内将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申请—考核”制当综合考核成绩相同时,按照科研业绩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拟录取考生于自动放弃拟录取时,在本专业的未录取考生中按复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核结束后,学院将在24小时内通过官方网站公布所有考生考核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布的信息须经研究生院审核。
八、确认拟录取
未被报考导师确认的拟录取考生须在拟录取专业(方向)内调整导师,考生若不服从学院对其导师的调整,则视为自动放弃该专业的拟录取。
拟录取考生须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重庆医科大学博士生拟录取确认书》,填写后文件命名为“拟录取专业+考生编号后四位+姓名”,并在规定时间发送到学院指定邮箱:1107535631@qq.com。确认拟录取非常重要,若因此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九、体检
录取的考生应在开学报到时按要求完成体检,凡体检结果属于教育部文件规定的不适宜相关专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严肃考风考纪
博士生考核工作是博士生招生录取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应自觉配合学校及学院对其进行的身份审查核验,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定,诚信应考。考生不得对考核内容录音录像,不得将考核内容泄露或传播。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一、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学校有权根据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规定实时对我校招生政策进行调整。
如对我院博士生招生工作有异议,考生可通过基础医学院、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校纪委进行申诉。
基础医学院咨询电话:023-68485958;邮箱:1107535631@qq.com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3-68485540
中共重庆医科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电话:023-68486606
重庆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