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2025学年市属高校国家资助名额的通知》(渝教财发〔2024〕534号),按照《重庆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重医大文〔2014〕348号)相关规定和学校给我院的指标(博士2名、硕士5名),学院组建评审小组,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会议表决通过如下:
1.同意博士研究生霍琳琳、陶春涛2人申报国家奖学金;
2.同意硕士研究生孙秋霞、吴雅诗、蔡加静、曾洁莹、何忻桐5人申报国家奖学金。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9日-10月10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若对申报人公示材料有异议,请及时向学院研究生管理科反映。受理部门按有关规定为反映情况的人员及内容保密。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具体,对诬告陷害他人者,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不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者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基础医学院研究生管理科
受理地点:袁家岗校区博士后公寓一楼基础医学院研究生管理科
联系人:夏老师、焦老师
联系电话:023-68485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