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重庆医科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及第一批次“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安全、公平、科学的基本原则,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基础医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第一批次“申请-考核”制考核录取工作细则。
一、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代码 |
研究方向名称 |
导师 |
招生计划 |
备注 |
1 |
071007 |
遗传学 |
01 |
整合性表观遗传调控机理 |
文波 |
1 |
|
2 |
071010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03 |
糖质探测与微环境互作功能研究 |
李思桥 |
1 |
|
3 |
071010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05 |
肥胖及相关疾病分子机制研究 |
李希 |
1 |
|
4 |
100101 |
人体解剖学与组织胚胎学 |
03 |
人体解剖学:阿尔茨海默病的发病机制和治疗研究 |
余维华 |
1 |
|
5 |
100102 |
免疫学 |
01 |
炎症性疾病病理过程的分子细胞学基础 |
韩家淮 |
2 |
|
6 |
100102 |
免疫学 |
02 |
肿瘤微环境免疫逃逸机制及新型TCR-T细胞免疫治疗技术研发与转化 |
金艾顺 |
1 |
|
7 |
100102 |
免疫学 |
04 |
病原菌宿主相互作用 |
邓万燕 |
1 |
|
8 |
100102 |
免疫学 |
05 |
RNA修饰与表观免疫 |
李华兵 |
3 |
|
9 |
100102 |
免疫学 |
06 |
癌症免疫治疗 |
叶丽林 |
1 |
|
10 |
100102 |
免疫学 |
08 |
肿瘤免疫 |
万瑛 |
1 |
|
11 |
100102 |
免疫学 |
10 |
肿瘤微环境和免疫治疗的基础及转化研究 |
朱波 |
1 |
|
12 |
100102 |
免疫学 |
11 |
细胞代谢调控T细胞功能与分化的分子机制 |
徐伟 |
1 |
|
13 |
100102 |
免疫学 |
12 |
肠道黏膜免疫与神经免疫 |
丁陈波 |
1 |
|
14 |
100104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03 |
病理生理学:骨与关节功能损伤与重塑机制及药物研发 |
郭风劲 |
1 |
|
15 |
100104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06 |
病理生理学:肿瘤功能基因组与调控元件研究 |
夏吉瀚 |
1 |
|
16 |
100106 |
放射医学 |
01 |
纳米生物医学 |
赵征寰 |
1 |
|
17 |
100201 |
内科学 |
01 |
血液病:造血干细胞与血液肿瘤发生机制 |
侯宇 |
1 |
|
18 |
105800 |
医学技术 |
01 |
病理技术:疾病分子病理学及病理精准诊断技术,疾病智慧病理医学研究 |
赵敬 |
1 |
|
二、报考条件
报考“申请-考核”制的考生除须符合我校2025年博士招生章程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本科为英语专业或在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完成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者除外),另须达到招生学院对考生英语水平的要求:
①CET-6成绩≥425分(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②TOEFL成绩≥80分(2020年1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③IELTS成绩≥6.0(2020年1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④国家英语专业四级成绩合格(2020年1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⑤WSK(PETS4或PETS5)成绩合格(2020年1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⑥新GRE≥305分(2020年1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英语成绩≥65分。
(二)学术水平应达到下述要求
①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的兴趣,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和追求真理的恒心,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与报考专业相关领域中取得较出色的科研成果。
②须有申请专业相关领域2位正高级专家推荐表对考生的学术水平进行书面评价和推荐。
三、考生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7日9:00—2025年1月2日12:00。
(二)参加“申请-考核”制选拔的考生于规定时间内在学校“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jszsksxt.cqmu.edu.cn/)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具体操作详见学校研招网发布的《重庆医科大学2025年博士生网上报名指南》。
请考生按照学校研招网已公布的《重庆医科大学二〇二五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显示的“申请-考核”制招生专业进行报名。请考生充分考虑后于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填报,报名信息一旦提交,不能修改。报名时间结束,不再接受报名。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一类材料:请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档上传,文件名为“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姓名(材料一)”(文件大小100M以内)。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往届生: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
应届生: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证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表中“本人思想政治表现自述”签名栏及以后的栏目均需手写);
(4)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往届生:硕士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生:硕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英语水平证明材料(下述材料之一即可):CET-6成绩单、新托福(IBT)成绩单、雅思(IELTS)成绩单、国家英语专业四级成绩合格证书、WSK(PETS4或PETS5)成绩合格证书、新GRE成绩单。考研英语成绩请提供硕士录取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或者相关单位出具的考研英语成绩证明原件,录取登记表和成绩证明均须在单位落款处盖章(若因准备材料时间紧张,可先提供参加研考时所在当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考研成绩查询界面,在学院规定时间补充上述成绩证明材料);
(7)发表科研论著(SCI收录的论文须由大学图书馆或其他专门机构出具收录证明)、获权专利批文、学科竞赛获奖证书、主持科研项目批文或立项任务书、科研成果奖证书等;
(8)申请专业相关领域2位正高级专家推荐书(签名处需专家亲笔签名);
(9)《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我校在职职工可用学校或医院人事处提供盖章版的“职工报考研究生名册”代替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
(10)申请专业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11)《重庆医科大学2025年博士生诚信考核承诺书》(签名处须手写签名);
(12)《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导师知情同意书》(签名处须手写签名)。若与申请导师联系存在困难,请与学院联系。
第二类材料:填写并上传《2025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考生学术成果清单》,文件名为“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姓名(材料二)”。此清单填报内容应与第一类材料(7)对应。
第三类材料:往届生上传硕士学位论文全文(PDF文档),文件名为“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姓名(材料三)”。应届硕士生勿需上传。
(四)资格审核
学院选聘资格审核小组负责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学校制定的《“申请—考核”制申请人学术水平评分标准》进行排序,审核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
各二级学科进入综合考核阶段考生人数为:博士生招生计划数<5的二级学科,招生计划与进入考核人数的比例为1:3;博士生招生计划数≥5的二级学科,招生计划与进入考核人数的比例为1:2。详见下表:
院系 代码 |
院系名称 |
学位类型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 计划 |
考核 比例 |
备注 |
001 |
基础医学院 |
学术学位 |
071007 |
遗传学 |
1 |
1:3 |
|
001 |
基础医学院 |
学术学位 |
071010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2 |
1:3 |
|
001 |
基础医学院 |
学术学位 |
100101 |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
1 |
1:3 |
|
001 |
基础医学院 |
学术学位 |
100102 |
免疫学 |
12 |
1:2 |
|
001 |
基础医学院 |
学术学位 |
100104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2 |
1:3 |
|
001 |
基础医学院 |
学术学位 |
100106 |
放射医学 |
1 |
1:3 |
|
001 |
基础医学院 |
学术学位 |
100201 |
内科学 |
1 |
1:3 |
|
001 |
基础医学院 |
专业学位 |
105800 |
医学技术 |
1 |
1:3 |
|
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进入考核。入学后学校将严格审查所有考核材料对应的纸质版原件材料,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考核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核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备注 |
2024年12月27日9:00-2025年1月2日12:00 |
考生在学校“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jszsksxt.cqmu.edu.cn/)报名,并上传提交报名材料 |
具体详见《重庆医科大学2025年博士生网报名指南》 |
2025年1月7日前 |
学院完成材料审核并公示复试名单 |
具体详见基础医学院官网(https://basic.cqmu.edu.cn/) |
2025年1月14日前 |
完成交费及第一批次“申请-考核”制一志愿综合考核,并公示考核结果 |
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
2025年1月20日前 |
完成第一批次“申请-考核”制两轮调剂工作 |
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
五、综合考核
(一)考核时间安排:学院另行通知。
(二)报到
考生须正式考核前一天到学院完成报到、资格复审,所有考生在规定时间携带提交材料的原件到袁家岗校区博士后公寓一楼基础医学院研究生管理科报到,进行资格复审,并签字确认。(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按时报到的考生请及时电话联系学院研究生管理科说明情况,联系电话:023-68485958)
(三)考核形式、内容
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英语水平、基础和专业知识、科研及综合能力考核。采用线下综合考核方式。每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1.英语水平考核:英语水平考核主要考察考生英语交流能力和专业英语水平,满分为20分。
2.基础和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满分为40分。
3.科研及综合能力考核: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研究思维、创新性思维与能力、临床思维与能力、仪表举止、实践能力、分析能力、协调能力、创新能力、交流沟通能力、心理健康等进行考核,满分为40分。考生须用PPT形式汇报科研项目计划书(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接受专家的提问。
(四)应急流程
1.考生因不可抗力导致行程延误等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按时报到或参与复试,按以下流程处理:
(1)立即电话联系学院研究生管理科说明情况。
(2)学院根据考生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对于所在专业复试前仍无法正常参与,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延长24小时,超过24小时的情况则请示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处理。
2.对其它无法预料外力所造成的考核中断,由综合考核小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对于因争议较大而不能确定是否拟录取的考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有权决定对其再次进行综合考核。
注意:考核过程中,考生应规范言行举止,如发现有异常违规行为,视为舞弊。考生不得对考核内容录音、录像和录屏,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或传播。考核过程中不传谣、不信谣、不造谣。
六、调剂
进入综合考核但未被报考专业(方向)拟录取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一志愿结束后仍有招生计划的专业参加考核(考核要求同前)。
(一)调剂基本条件(以下须同时满足)
1.按规定申请我校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考核”制,进入考核阶段未被申请专业拟录取的考生;
2.符合国家调剂政策要求;
3.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学院规定的申请条件;
4.同一学院、同一一级学科内优先调剂。
(二)调剂程序
1.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向调剂学院提出调剂申请,原则上每一批次仅能申请一个调剂志愿。
2.调剂考生须重新参加考核,考核要求同第“五”条。
(三)学校至多开展两轮调剂。
七、拟录取
(一)发现以下问题,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不符合报考条件;
3.学术不端、诚信记录存在问题、考试违纪舞弊;
4.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5.不服从学校对考生拟录取学院、专业及导师调剂者;
6.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二)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考生是否录取应以综合考核成绩为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英语水平考核成绩+基础和专业知识考核成绩+科研及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学院在二级学科范围内将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综合考核成绩相同时,按照科研业绩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四)第一批次“申请—考核”制拟录取考生于2025年1月25日前(包括1月25日)自动放弃拟录取时,在本专业未录取的合格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2025年1月25日后放弃拟录取的考生不再递补,产生的缺额计划于第二批次“申请—考核”制完成。
(五)确认拟录取
未被报考导师确认的拟录取考生须在拟录取专业(方向)内调整导师,考生若不服从学院对其导师的调整,则视为自动放弃该专业的拟录取。
拟录取考生须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重庆医科大学博士生拟录取确认书》,填写后文件命名为“拟录取专业+考生编号后四位+姓名”,并在规定时间发送到学院指定邮箱:1107535631@qq.com。确认拟录取非常重要,若因此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八、体检
录取的考生应在开学报到时按要求完成体检,凡体检结果属于教育部文件规定的不适宜相关专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九、严肃考风考纪
博士生考核工作是博士生招生录取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应自觉配合学校及学院对其进行的身份审查核验,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定,诚信应考。考生不得对考核内容录音录像,不得将考核内容泄露或传播。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学校有权根据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规定实时对我校招生政策进行调整。
如对我院博士生招生工作有异议,考生可通过基础医学院、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校纪委进行申诉。
基础医学院咨询电话:023-68485958;邮箱:1107535631@qq.com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3-68485540
中共重庆医科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电话:023-68486606